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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场广大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
我团将于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9月底,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为细致安全周到地做好全团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及地点
自2022年4月11日起,每周二至周四,团场退役军人服务站(机关一楼102室)将分批分类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符合条件的对象原则上向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
二、申请顺序
4月11至5月底:面向老复员军人、“三属”及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人员;
6月至8月底:面向信息档案完整、身份明确的对象;
9月初至9月底:面向身份存疑、档案缺失等人员。
三、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制证银行。
四、申领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团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入户办理。对年老体弱、残疾、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现场申请的对象,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团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建档立卡完善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3)若为监护人及其他人代为申请需委托书或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二)未建档立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建档立卡是申请优待证的前提,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必需先建档立卡。
1.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退役证、转业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相关档案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病故军人关系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社区、连队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已经建档立卡的优待证申领对象,如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据建档立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符合法律、纪检、金融、个人信用等有关规定。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前来办理的人员请佩戴好口罩,团场退役军人服务站将按照电话预约方式进行办理,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办理人数。
咨询电话:0995-8625196
邮箱:1807076729@qq.com
221团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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