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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十二师办公室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10 18:32     作者:十二师办公室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十二师党委办公室,正处级,师办公室与师党委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挂外事局、侨办、信息办,法制办公室牌子。师党委办公室既是师党委、师的办事机构,又是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面了解师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重大动态,为师党委、师科学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二)负责师党委、师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承担师党委、师和师党委办公室、师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校对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四)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负责师党政系统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师的党政信息工作。

(七)负责师党政系统办公自动化的统一规划、协调;负责对场团、师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师党委、师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师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上级机关及兵团各师、友邻单位领导来师的接待服务工作。

(九)负责师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师保密局)、师党委机要局、师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师党史、地方志工作:(1)制定和组织实施师党史、地方志的工作计划。(2)负责师党史、地方志的研究、编纂、出版工作。(3)指导师党史、地方志的业务工作。(4)组织师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

(十一)负责师外事、侨务工作:(1)负责协调师外事、侨务和外涉侨活动;处理或协助处理师涉外涉侨事务;负责师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负责审核有关外事、涉外工作请示、报告、文件;指导和管理师因公出国工作;负责来师访问的外宾以及其他外国来访人员的有关接待工作.(3)负责师国际交流事务及港、澳地区的交往事宜;指导师民间对外交往工作。(4)负责师侨联机关的日常工作。

(十二) 负责师法制工作。

(十三)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含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年末在编人数275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因师财政体制改革,核算口径发生变化,本年部门收支均有较大变化。本决算包括十二师机关37个部门的收入、支出、结转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90000.48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57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260.98万元;支出146637.46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8534.8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37408.9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9000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759.15万元,占99.8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4663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62万元,占3.14%,项目支出142030.84万元,占96.86%。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89759.15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57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650.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46425.36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853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733.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71.68万元,支出35662.24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9497.87万元,支出18542.6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087.47万元,支出110763.12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33.22万元,支出109992.13万元)。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末结转部门结转46021.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92.18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结转37255.6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4571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84.06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结转37254.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41.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43.84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7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责任编辑:十二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