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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本级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7 06:08     作者:十二师财政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师财发〔2017〕78号

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本级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师直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团场财务科:

为加强对兵团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业务监管和执行效率,保持政府采购政策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兵团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我师实际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十二师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请按照以下要求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一、师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中央专项款以及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采购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的项目时,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对本单位有特殊需求的项目,确需自行采购的,采购人需提前就采购项目、预算、用途、申请自行采购的理由等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组织实施。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工作完成后,应将采购文件、评标报告、确定供应商的依据、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三、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标注*号的项目,属师本级政府协议定点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兵团财务局每年度公布的协议定点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采购原则上要求购买国内产品和服务,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要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确需购买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五、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加注“备注”的项目,单次或年采购金额未达到相对应备注要求的限额标准的,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留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几大类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采购,必须优先选择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七、对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各单位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具体编制办法和报送时间按照兵团财务局每年度预算编制相关规定执行;对年度追加或调整部门预算的,要及时补编政府采购预算。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不予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八、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和目录以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行为,要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第十二师本级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新疆生产建设第十二师本级2017年度采购限额标准

十二师财务局

2017年2月20日

附件1:

新疆生产建设第十二师本级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品目名称

A

货物

A02

通用设备

A0201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2

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201

路由器

单次采购金额0.5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万元(含)以上

*A02010202

交换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0.5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万元(含)以上

*A020105

存储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0.5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万元(含)以上

A02010502

磁盘阵列

*A02010508

移动存储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0.5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万元(含)以上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901

扫描仪

*A0201080301

通用应用软件

指商品化,无需研发的操作系统、财务软件、防病毒软件(单次采购金额0.5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万元(含)以上)

A0202

办公设备

*A02081001

传真机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A020204

照相机及器材

*A02020401

照相机

*A02020402

镜头及器材

A020209

文印设备

*A02020901

速印机

*A02020902

胶印机

*A031806

数码印刷机

A020210

销毁设备

*A02011001

碎纸机

A0203

车辆

A020301

载货汽车

A020305

乘用车(轿车)

A02030501

轿车

A02030502

越野车

A02030503

商务车

A020306

客车

A020307

专用车辆

A020309

摩托车

A020504

锅炉

A02051228

电梯

A0206

电气设备

A020601

电机

02060101

发电机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2061504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1

制冷电器

*A0206180101

电冰箱

*A0206180203

空调机

A020619

照明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2061908

室内照明灯具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2061909

舞台灯具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20713

卫星定位导航系统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208

通信设备

A020807

电话通信设备

A0209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2091001

电视机

*A02091102

通用摄像机

A02091211

音箱

A02091299

语音语言实验室设备

A0210

仪器仪表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2100202

实验室电工仪器及指针式电表

A03

专用设备

A0309

工程机械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310

农业和林业机械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31005

园林机械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320

医疗设备(含计划生育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325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A032501

消防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32504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A032507

警械设备

A0334

专用仪器仪表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33401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

A033409

水文仪器设备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A0335

文艺设备

A033502

演出服装

A0336

体育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338

道路清扫设备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4

办公消耗用品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6

家具用具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601

救灾物资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604

农用物资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605

储备物资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70301

被服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090403

教具

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

A99

其他货物

(财政部门要求的项目)

B

工程

B01

建筑物施工

B0104

行政单位用房施工

B0106

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B0107

社会团体用房施工

B0111

居住用房施工

B0112

体育和娱乐用房施工

B021501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B07

装修工程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

B08

修缮工程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

B99

其他工程

(财政部门要求的项目)

C

服务

C02

信息技术服务

C0201

软件开发服务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

C0202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C0206

运行维护服务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

C02060301

软件开发人力外包服务

C030103

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C0403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0503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

C0507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

C0601

会议服务

(一、二、三类会议)

C07

住宿和餐饮服务

C0701

住宿服务

C0702

餐饮服务

C0803

审计服务

C080105

法律咨询服务

C0814

印刷和出版服务

C0816

票务代理服务

C1003

工程设计服务

C1006

工程监理服务

C1007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C99

其它服务

(财政部门要求的项目)

附件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本级2017年度采购限额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产品,可以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各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可以自行采购。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二、集中采购数额标准

对采购总额超过60万元以上的(含6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及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6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采购;采购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办公设备、家具等产品的零星采购项目,按照定点采购方式(协议供应商询价采购)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