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事项说明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即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4.红线图(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各留存一份原件)
7.施工、监理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1.外省(市)施工企业项目进疆备案手续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2.施工、监理企业营业执照及项目经理、工程总监资格证书(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4.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承诺书(原件)
15.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
16.发改委立项批复(原件)
1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8.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单(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9.污染物临时排放许可证(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20.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21.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意见
办理部门:十二师建设局
办理地点:十二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1-755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