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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2018-07-30 07:07     作者:师交通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交通局行政审批事项说明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申请条件: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即满足申请条件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所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报告。

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六、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七、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及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八、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九、土地使用证或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需要提供此文件)。

十一、公安交警部门审查意见(影响交通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此文件)。

十二、公路养护部门审查意见。

办理部门:师交通局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1-383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