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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办理壹孩、贰孩、叁孩、特批、独生子女及光荣证的办证流程
发布时间:2016-09-04 04:09     作者:十二师人口计生委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壹孩、贰孩生育服务证:凡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可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夫妻合影照片2张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社区进行登记办理,填写兵团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

二、叁孩生育服务证:凡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1)由单位或社区为夫妇双方出具《婚育状况证明》,非我师户籍人口需提交原籍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2)双方《身份证》;(3)双方《户口簿》;(4)夫妻结婚证;(5)夫妻合影照片2张,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社区申请,团场计生办审核后办理。

三、特批生育服务证:凡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夫妻,1.夫妇双方单位(社区)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户籍不在我师的需提交户籍地社区(乡)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2.双方《身份证》;3.双方《户口簿》;4.双方《结婚证》;5.夫妻合影照片2张;6.再生育子女申请表;7.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8.其它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团场计生办审核,师人口计生委审批。审核同意后团场计生办发放《特批生育服务证》。

四、独生子女(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凡符合领取“两证”条件的夫妻,可持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取消办理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