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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二二团退役军人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役军人专职委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9:16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222团场-管理员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十二师退役军人专职委员聘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二二二团退役军人服务站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役军人专职委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退役军人专职委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群众和服务观念强。

2.热心退役军人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退役军人业务知识,具有合理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以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之间,退役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优先考虑有退役军人工作经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具有社会工作者(师)资格证的人员。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并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开除处分、因违法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

2.有违纪违法不良记录或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连队“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的职工;

4.不认真履职尽责,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弄虚作假,欺骗上级,试用期考核被评定为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年度考核定等为不称职的;

5.违反组织、群众等纪律,侵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或因失职给单位和他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6.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因个人不愿继续履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8.因聘用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2张2寸免冠照片、报名表2份。参加招聘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伪造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221月8日至20221月14日

报名地点:二二二团社会事务办公室(团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94-3241091

后永红:18999562892

 勇:18999562800

(二)笔试时间:2022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内容。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1门,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四)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经政审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七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1年;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薪酬按4688/月执行。

2.由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本方案由二二二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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