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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9-000533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 作者 | 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 | 十二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 企业行政许可公示(4月-7月) | ||
文号 | 主题词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 行政 | |
公开日期 | 2019-08-06 | 点击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21家药品零售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9年8月6日始至2019年8月1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991-3665565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邮政编码:830013
电子邮件:393600261@QQ.com
附件: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7月药品医械行政许可证登记表.xls
十二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