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季度,十二师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9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件,谈话函询2件,立案4件,处分36人(其中,党纪处分29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11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10人,企业等其他人员13人。
2021年第三季度,十二师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6人次,占总人次的58.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2人次,占33.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5.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次,占2.1%。
来源:十二师纪委监委
编辑:赵 印
责编:袁丙岑
监制:杨义芹 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