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度,十二师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2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7件,其中,谈话函询6件次,拟立案12件次,给予组织措施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2人)。处分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1人,企业等其他人员9人。
2021年第四季度,十二师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5.0%;第二种形态16人次,占总人次的20.0%;第三种形态7人次,占8.8%;第四种形态5人次,占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