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十二师党委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3-09-26 13:33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十二师纪委 浏览:

按照十二师党委工作部署,2023年9月25至2023年11月30,五届十二师党委第三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1个指导督导组对师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师司法局、财政局、卫健委等4个师机关部门,师党委党校、师融媒体中心2个师直属事业单位和西山农牧场、221团2个团场机关事业单位、连队(社区)基层党组织共约30个巡察对象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全师法治建设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对第一轮巡察进行“回头看”。近日,各巡察组已完成对西山农牧场、师党委编办、师融媒体中心3个单位部门巡察进驻工作。

进驻动员会前,师党委各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五届师党委第二轮巡察集中反馈暨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十二师党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做到“两个维护”,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担当、消除政治隐患、净化政治生态,以巡察工作新成效保障十二师高质量发展。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握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重点了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重点了解履行职能责任特别是核心职能,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兵师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重点了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和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情况;重点了解贯彻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兵师党委关于法治建设方面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师党委各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共同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正确认识、端正态度,自觉接受监督,营造了“同题共答、同频共振”良好巡察工作氛围,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4部,就近被巡察单位设若干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师管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附件:各巡察组巡察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师党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江  科

巡察单位:对师融媒体,师党委党校,师财政局,师卫健委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

电子邮箱:19990111371@163.com

举报电话:19990111371(可接收短信)

(二)师党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郭晓莉

巡察单位:西山农牧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连队(社区)党组织,221团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连队(社区)党组织

电子邮箱:19990111372@163.com

举报电话:19990111372(可接收短信)

(三)师党委专项巡察组

组    长:孙玮玮

巡察单位:常规巡察师党委编办、师司法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专项检查全师法治建设领域。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系统。

电子邮箱:19990111373@163.com

举报电话:19990111373(可接收短信)

(四)师党委指导督导组

组    长:谢  礼

巡察单位:对五届师党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第三轮巡察进行跟踪指导。

电子邮箱:19990111375@163.com

举报电话:19990111375(可接收短信)

本轮巡察在被巡察单位设有巡察意见箱,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10:00—19: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师党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91-3071106

十二师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