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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群团改革方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新兵党办发[2018]4号)《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推进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18]7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农场基层妇联执委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农场基层妇联执委成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规范基层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兼职副主席津贴发放程序,实现基层妇联组织成员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2020年度基层妇联主席、副主席、执行委员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农场纪委进行反映举报。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4日。
举报电话:五一农场纪委办公室:
3960030 13669930968
五一农场妇联:
3961771 18690234303
举报邮箱:251677223@qq.com
附件:2020年度五一农场基层妇联主席、副主席、执行委员工作考核结果的公示
五一农场妇联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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