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为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及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我师人防部门的应急指挥能力,我师定于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在我师辖区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历时15分钟。届时我师师部片区、一〇四团、五一、三坪、头屯河、西山农牧场共12处警报点将鸣响人民防空警报,请各位注意辨听。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持续长鸣3分钟。

四、以上三种警报将各鸣放一次,每种警报信号间隔为3分钟,试鸣警报时间共15分钟。

五、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师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