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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十二师222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6 17:50     作者:郝道宽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浏览次数:

师水保发〔2024〕16号

 

关于《2024年第十二师222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2024年第十二师222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4年第十二师222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2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标准农田9481亩,新建防渗渠道8条,总长度12.1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86座;新建田间节水灌溉系统11个,共8931 亩,配套首部管理房11座,新建沉砂池5座,改建沉砂池1座;新建农田输配电线路8条,总长度7.69千米;土壤改良550.23亩。

总占地面积63.0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99公顷,临时占地60.02公顷。项目总开挖量为14.64万立方米;填方量为14.69万立方米;借方0.52万立方米,弃方0.47万立方米。

项目于2024年4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4年10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62.3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及兵团、师市资金。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3.01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09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54.8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19.7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5.13万元。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119.72万元,无植物措施投资,临时措施投资23.64万元,独立费用10.47万元,基本预备费1.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五)基本同意根据地形地貌将工程划分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区共计1个一级分区;渠道工程区、滴灌工程区、输电线路区、首部工程区、施工生产区5个二级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4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