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师民政局对2023年度本级社会组织做出年检结论。此次参加年检社会组织共48个,其中,年检合格48个、基本合格0个、不合格0个。为加强年度检查的监督效果,提高年检结论的权威性,现对师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向师民政局举报或反映。
举报电话:0991-3930531
第十二师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