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新疆天恒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
单位名称:新疆天恒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60644020K
具体实施范围是:
对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驾驶员12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许可期限: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