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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1 18:01     作者:郝道宽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新疆天恒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

单位名称:新疆天恒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60644020K

具体实施范围是:

对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驾驶员12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许可期限: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