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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转变“政”的职能 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我师明确29个部门权责边界,涉及1995项职权
发布时间:2019-06-13 18:58     作者:天山时报     来源:十二师政务网     浏览次数:

“权责清单确定后,部门职权范围更明晰,行政权力更规范。对加快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具有促进作用。”6月12日,十二师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有雯介绍,《第十二师机关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的印发,对29个行政部门的权责进行了明确,共涉及1995项职权。

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涉及师机关29个部门、1995项行政职权。其中包括行政许可161项、行政处罚1313项、行政强制87项、行政检查164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确认37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13项、其他职权187项。我师已通过政务网公开《权责清单》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据悉,2018年12月24日和2019年1月22日,兵团分两批授予我师1954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要求,在对承接兵团授予的行政职权调整的基础上,将师审计局原有的42项行政职权纳入《权责清单》中,取消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的师交通运输局行使的1项行政许可。

“我们紧跟机构改革统一步伐,紧扣服务发展主题,全面整合梳理原工商、质监、食药三部分的职责权力,全面摸清业务家底,科学规范业务工作运行流程,目前整合、梳理出权力事项共476项,以行政处罚为主。”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闫汉亮说。

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兵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我师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改革的关键一环。《权责清单》的公布,是我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定位要求的实际行动,标志着我师承接并履行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下一步,师机关各行政部门将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一站式”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相关业务培训,严格依据《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职能配置,简化办事程序,推进所有政务事项网上运行,切实提高效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