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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源·丝路文化城新疆印象建设项目商业外立面变更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佳源·丝路文化城新疆印象建设项目商业外立面变更内容进行公示。

1. 项目位于十二师104团,具体四至界线:东邻桃园路西邻采空区、南邻规划用地、北邻规划用地,用地面积100808.02㎡。我局于2020年11月审批通过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号:SC[2020]-32)。现建设单位申请将沿街商业由原来米白色真石漆、褐色真石漆变更为红砖贴面、青砖贴面、深咖色真石漆及米黄色石材。并报送相关设计图纸、材料。

为保障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规定将该项目变更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利益关系人意见。凡与本次变更有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提出书面意见。利益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等证明该项目直接涉及其利益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变更或放弃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3912--2023918

公示形式: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项目现场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十二师五一农场纬七路十二师党校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830013

(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标注佳源·丝路文化城新疆印象建设项目商业外立面变更的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991-3931012

 

 

 

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1日        

 

http://www.12s.gov.cn/wcm.files/upload/CMSses/202309/202309130152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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