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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水保发〔2022〕23号
关于对紫金城·东湖观澜五期A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恒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紫金城·东湖观澜五期A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紫金城·东湖观澜五期A区建设项目位于十二师104团4连,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处住宅小区,配套管线、绿化等设施,总建筑面积32.523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7.66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工期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总工期43个月。
项目总占地面积17.4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7.42公顷,临时占地3.42公顷,临时占地均为重复占地,占地类型为住宅用地。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挖填方总量为72.55万立方米,均为自然方,其中挖方总量为53.14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19.41万立方米,外借1.27万立方米,外借于乌鲁木齐市成品料场,弃方36.00万立方米,弃于大浦沟弃土场,运距约9.2公里。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42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729.25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129.2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088.1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1.07万元,方案新增中独立费用23.6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5.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6.65万元),基本预备费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7.42万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同意将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场地区、临时生产生活区、绿化工程区、管线工程区5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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