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地址: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89号
网站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0991-3781255
网站备案号:新ICP备10002232号 网站标识码:BT12000011 公安备案:66120002000073
您是本网站第位访问者 网站地图
一〇四团答复:2020年3月27日上午,一〇四团党建办、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及西城东社区组成调查核实组来到中豪·润园物业管理公司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豪·润园生活服务中心,经核实了解:
1.37号楼一单元发生过2次堵塞,第1次2019年9月外排管网断裂,物业工作人员收取17位业主(47元/户)疏通费,总计799元,用于疏通作业,疏通完毕后确定堵塞属于物业责任,工作人员以微信方式将17位业主的疏通费(47元/户)返回。第2次是2020年3月22日共用下水管道堵塞,收取15位业主(47元/户)疏通费(截至3月27日仍有2户未付),总计705元用于下水管道疏通。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维修共用管网中,同单元居民需共担所需费用,在辖区内雇佣专业疏通车疏通费每次需800元。
2.物业工作人员确实说过“不缴费就断水”这样的话,西城东社区负责物业监督的人员当面对物业经理进行口头教育,物业经理表示加强人员管理。
3.小区其他单元确实存在堵塞情况,造成堵塞原因:一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的拐角属于90度,较易发生堵塞。二是管道中堵塞物多为生活油脂、湿垃圾以及杂物垃圾较大导致经常易堵塞。
4.依据《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费的通知》(乌发改医[2017]62号)及双方签订《中豪·润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规定,现行收费标准为多层无电梯0.6元/月*㎡,高层电梯2元/月*㎡,花园洋房3元/月*㎡,别墅4.5元/月*㎡。物业公司为四级物业,四级服务标准为四保一服务: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绿化、保修、电梯消防及客服服务。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签订的协议以四级标准进行服务。
物业公司积极对外公布投诉电话,一〇四团物业投诉电话0991-8732645;西城东社区物业投诉电话0991-8777965,如有具体服务需求还可以联系物业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0991-8766500。鼓励居民监督物业公司工作。
网友糖兔问:中豪一期物业费收取不合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法规〔2016〕1189号中要求新建普通住宅物业收取物业服务费,需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否则,物业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向业主收费。根据了解,中豪一期2017年9月25日才获得规划认可书,物业这样做是否属于非法收取物业费?
另外,规划红线范围内属于业主公共区域,物业公司私自将商铺门前区域卖(租)给汽车美容商铺,如今商铺私自设卡,影响了业主正常生活。
一〇四团答复:1.中豪一期为25、27、33、34、41,42栋,一期于2016年6月12日交房,2016年6月30日办理入住,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
在办理入住过程中,物业及业主双方签署《中豪·润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中规定了相应的物业费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法规〔2016〕1189号)是2016年7月12日颁布,2016年9月1日实施。
经向物业公司了解,中豪一期是2017年9月25日获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2.经了解,中豪·润园总计有7间汽车美容修理等特殊行业商铺,7间商铺均属于业主购买,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的管理服务。7间汽车美容修理等特殊行业商铺临时停车使用区域确实属于公共区域,物业未出租或卖给业主。物业为了周边居民生活便利而引进汽车美容修理等特殊行业商铺,在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前提下7间汽车美容修理商铺临时使用公共区域。
经现场勘测,在未影响居民出行的情形下,店铺之间、道路两边竖立了隔离桩、U型管及防撞石墩,未存在私自设卡现象。
网友一个好人问:我是西山紫金城紫瑞园住户,2016年买的房,2017年春节后入住。2018年春节前,我发现房屋墙体多处裂缝,经开发公司工程部门的人查看,认定是施工问题。可之后我多次反映无果,地库也拿不出产权证明。
另外,意祥物业在知道房屋没有达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催促业主入住,我们入住后才发现用电类型属于临时用电,收费高于居民用电。
一〇四团答复:经核实了解:1.解决房屋墙体出现的多处裂缝是紫瑞园一些居民共同的心声,针对居民出现的这一诉求,一〇四团相关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和恒轩房地产公司务必重视并给予解决方案。
2.关于地库产权证明的问题,经向恒轩房地产公司了解,紫金城地下停车库车位的产证紫祥园已经开始办理,办证是在十二师不动产局,办理前恒轩房地产公司会与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提前联系,请耐心等待消息。
3.居民用电未并入国家电网,属于临时用电的问题,经向紫瑞园物业负责人核实,紫瑞园在2019年11月中旬就已经申请并入国家电网,小区所有电表已经换成国家统一的电表(插卡式),现在收取电费的标准也是按照自治区电业局统一的标准0.39元/度收取。物业公司表示将积极和国家电网对接,早日完成并入手续,办理电卡。
网友常建华问:我住在一〇四团翼龙华庭小区,想把孩子的户口迁过来。今年,孩子已满18岁,目前正在读大专,请问迁他一个人的户口可以么?需要哪些手续?
十二师公安局答复:经与本人电话核实,其所住房屋为自购商品住房,根据《十二师户籍管理规定》,其孩子可单独申请落户至我师,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开发商购买的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完税,可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落户。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入户表》(社区民警审核并填写);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有随迁子女、父母的提供)。
网友张先生问:身份证丢了去补办,家住一〇四团二连(原七连),因连队及所属社区无法办理居住证,连里给开了居住证明。期间去了西山农牧场兴坪派出所,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好,告诉我提供居住证明和户口本就可以办理,但是因为我所在连队属于一〇四团老君庙派出所,所以未能办理。之后本人又去了益民大厦,补办身份证也仅需提供居住证明和户口本即可,但因为本人所在地不属于乌鲁木齐市管辖范围,让回老君庙派出所办理。回到老君庙派出所,负责办理身份证的两位女警官说只认居住证,居住证明不行。市公安局以及同属兵团的派出所都认居住证明,为何老君庙派出所就不认,还请有关部门解释一下。
十二师公安局答复:关于一〇四团居民办理异地身份证未受理的情况说明:接群众反映其身份证丢失,持有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前往老君庙派出所办理,因没有持居住证,派出所工作人员以没有办理居住证为由,未受理其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现将核实情况反馈如下:
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须持我师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居住证登记申领凭证)申请。经了解,该居民持有的是西山农牧场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前来办理,老君庙派出所民警按照程序未受理其业务。为切实解决群众因未及时领取居住证而影响办理居民身份证问题,现我局要求各派出所在受理异地居民身份证时,可通过相关平台进行核查,凡能核查到该人员在我师居住信息,即可受理。
目前,该人员已于3月26日下午在老君庙派出所办理完异地居民身份证业务。
如果您也有问题想反映,关注“今日12师”微信平台,点击菜单栏的“网络问政”,给我们留言吧!
问政渠道方式一:关注“今日12师”微信公众号 点击菜单“网络问政”。方式二:发送邮箱ts_times@qq.com 提供线索。方式三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十二师网络问政平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