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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一〇四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宣讲活动。十二师副师长、师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宝林作宣讲报告。一〇四团党委常委、武装部长、政法委书记胡山林同志主持宣讲会。在家团领导、兵团第十一驻点指导组成员、十二师公安局第一分局教整办负责人、五办一局、六中心负责人、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基层社区、连队书记等5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宣讲会上,十二师副师长、师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宝林以《落实“三个规定”,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为主题,和与会人员一起回顾了“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并重点围绕“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立足工作实际,剖析了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报告了政法系统抓贯彻落实的具体做法。
一〇四团百园路司法所所长汪建说:“今天聆听了李副师长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宣讲,于是更加清楚的明晰了“三个规定”的内涵实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牢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内容,把“三个规定”严格落实到今后的司法为民工作中去,要一丝不苟的贯彻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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