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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团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8 11:06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221团场-管理员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兵劳社发〔2009〕8号),现对2021年度李明智、陈永龙等6名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表内人员类别是指: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

2.享受城镇(连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7.其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91-3797587,0995-8625020(团场主管部门座机)。 


  221团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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