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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兵劳社发〔2009〕8号),现对2021年度李明智、陈永龙等6名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表内人员类别是指: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
2.享受城镇(连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7.其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91-3797587,0995-8625020(团场主管部门座机)。
221团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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