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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团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30 13:06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221团场-管理员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兵劳社发〔2009〕8号),现对2022年度朱辉、鲍乐荣、宋芳芳等3名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日(5天)。表内人员类别是指: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2.享受城镇(连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3.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7.其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0991-3797587

0995-8625020(团场主管部门座机)


十二师221团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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