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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团发放老年人优待证
发布时间:2019-02-19 11:01 来源:二二一团 作者:民政科 浏览次数:

   221团民政科在年前收集了65周岁的老人信息材料,为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月19日民政科采用电话通知,通知老人来民政科领取优待证件。

  据悉,凡是年满65周岁的221团户籍老年人以及外地来居住一年以上的老年人可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申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4号令,持老年人优待证的在全区范围内可享受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免费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农村60到64周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不承担村级公益事业出资义务。

  此次优待证的发放,为221团的老年人的休闲娱乐活动提供了免费便捷的方式,收到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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