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地址: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89号
网站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0991-3781255
网站备案号:新ICP备10002232号 网站标识码:BT12000011 公安备案:66120002000073
您是本网站第位访问者 网站地图
9月14日,二二一团妇联举办“代理妈妈”关爱行动启动仪式,社区居民、单亲困难家庭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仪式由团总会计师成新梅主持。
启动仪式宣读了《二二一团妇联关于开展“代理妈妈”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宣读了“代理妈妈”行动倡议书,随后二二一团纪委书记曹永清、副团长田建强、妇联副主席高青带头和受助家庭进行了签约,并作了表态发言。
曹永清指出,“代理妈妈”关爱行动弘扬社会正气,发扬社会新风,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她希望受助学生,发扬勇于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精神;用知识改变命运,用成功塑造未来;希望“代理妈妈”们把关爱落到实处,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实行长效机制,跟踪、定象资助贫困学生,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此次“代理妈妈”关爱行动与团场10名失亲(困难)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开始了长期帮扶,直到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今后,“代理妈妈”将加强与孩子、孩子监护人的沟通联系,掌握贫困儿童的思想动态、学业成绩、日常行为,帮助孩子解决学习、思想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引导孩子全面健康成长。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活动,二二一团妇联将建立贫困儿童档案动态管理,完善“代理妈妈”招募、登记、结对和开展活动各项管理制度,定期走访回访,对“代理妈妈”进行心理知识、家庭教育、权益保护等培训,让关爱主题深入“妈妈”心里。今后一个时期,二二一团妇联将加大力量,进一步摸清贫困儿童底数,规范代理妈妈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团范围再宣传、再推广、再动员,让更多的贫困儿童享受到代理妈妈的温暖。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