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104团经开区二连桃园小区管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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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7-03-23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政委: 您好!我们是兵团十二师104团经开区二连桃园小区的居民,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够看到我们的这个投诉,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没地方投诉才找到您。我们有两个问题要投诉:第一个是我们小区从2008正式入住到现马上10年了,小区里的老人离逝一茬又一茬,可是我们的房产证到现在都没办理下来,2014年年初的时候桃园社区组织我们把购房合同全部上交上去了,然后到现在也没有见到房产证,我们也到处打听了,可是却没任何的消息,我们小区的房产公司是兵团德源房产的,所以地方上根本不管我们,请政委调查一下此事,尽快给我们一答复吧谢谢!还有第二件事情,就是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停车费收取的问题,以前我们是按月交的,从今年开始小区物业要求业主去跟他们签定协议,并且要按年交纳停车费,如果我们的车在这一年中出售或是离开小区,这个停车费是不退的,所以他们这种行为是强卖强买的,停车费买几个月是业主的自由,而现在如果我们不按年买,就不允许我们在小区停车,如果在物业法上这是违法的,我们也在地方的物业管理局投诉了人家说他们管不理兵团的事,让我们找自己组织,所以只有找到您了,如果您想要了解详情,可以跟我联系,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德源房产公司下的分公司,请政委调查核实这两件事,万分感谢!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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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产证办理的问题 一〇四团已将《关于协调解决一〇四团桃园社区(原火山后一、二、三连)安置楼房1#---12#房产证办理的函》于2017年4月21日送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一〇四团桃园社区安置楼房360户老职工房产证办理及免税事宜,现正在等待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答复。 二、关于物业管理停车费收取的问题 桃园小区地面停车位少,小区按年收取停车费只是针对逸品枫景小区的业主,逸品枫景小区地上没有停车位,部分业主为了方便就将车停在了桃园小区,这样收费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小区停车数量,使现有的停车位能够满足桃园小区业主停车。对于本小区业主的固定车辆可以自由选择交费时间,可以按月也可以按年,没有强制业主必须交纳一年的停车费。 业主停车占道费,是按月或按年交纳,如果业主在交纳了一年的停车费之后,中途车辆出售或是离开小区停车费按实际停车月份收取,剩余退给业主。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