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西山西街南四巷道路尘土飞扬,无人管理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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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7-05-10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中豪润园小区B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山西街南四巷,我是33号楼3单元501的业主,西山西街南四巷的道路多年以来一直是坑洼的、没有硬化的土路,这是我们住户每天上班下班、学生上学放学的唯一能走的道路。这条路缺乏修缮和管理:春夏秋三季道路尘土飞扬,下雨时道路泥泞不堪;冬季道路积雪结冰,无人清雪除冰。每天建筑工地上的重型大卡车和私家车频繁路过,安全隐患也较为严重。这条路对我们的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我已经给中豪润园物业、社区、房产商都投诉过了,但是他们都说不归他们管理,多家媒体的民生专栏早在2009年、2012年也都曝光过这个问题,但仍旧没有引起相关责任部门的重视。后来向乌鲁木齐政务网投诉,市规划局回答西山西街南四巷属于104团管理,恳请上级领导引起重视,帮助周围住户解决实际困难。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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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1.关于道路建设问题。经查实,您反映的问题也是团场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一直在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积极改善团场道路及绿化面貌。该路段已列入今年的施工计划,将于近期施工。 2.关于环境卫生问题。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城市卫生管理中第十五条规定:“(一)街、巷道由所在区和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保洁队伍清扫保洁。(二)实行自主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单位院落,由管理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其他居民住宅区,由街道保洁队伍负责清扫保洁”。104团行政区划隶属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西山西街到乌奎高速连接线路段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应该由管理主体沙区政府负责组织清扫保洁。104团多次与沙区人民政府沟通联系。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西山路环境卫生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