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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得源不交房,于法与理何在?
写信时间 2017-06-21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地质九队2013年以3300/m团购104德源3号地400余套,2016年12月底办了半天42户后,德源据上级指示停办。原因根据5月11号政委回复是因为与地质九队未履行矿业有关合同,核对成本后为4963/m,而要求地质九队补差价1600余元。现特向领导反映如下事实:    1、 盖房期间德源要求买房必须购买车位,为10万元,都交了,只开了10万元的车位费收据,无其它任何东西。以125平米的房屋计算实际最后房价为:(125*3300+100000)125=4100/m。这还未算50余万自交费开始至今的利息(50万4年利息也得有近10万了吧,算下来房价岂不已经超过5000/m,还有本来是共计7、8栋楼给九队,结果只完工4栋,本来几栋10几层的都变成了20层,现在的事实是用4栋楼就可交付400余户,请领导核实德源或104团在房屋买卖上真的吃亏了么?让补交差价怎么能让九队职工接受?!!!!!)。   2、2016年3月前,所有购房者都以付清或完成贷款并签订购房合同,契税、维修基金全部交纳完毕,部分只留有5万余元为付,要求交房是付。现在已竣工符合交房而不交房,尤其是加价,已属违反国家的合同法(虽然最后交房日期未到)。   3、 地质九队未履行有关矿业合同,虽然两个合同有关联,但是矿业合同属于投资合作类,不一定都赚钱或能履行,如有一方有问题,是否应该协商或提请法院处理有过错方?   4 九队优惠价团购,本来是好事,其中有近半是为了新疆建设付出毕生的退休职工,现在用毕生的积蓄买了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妥善处理,不但会出现群体事件,而且会出人命的。   恳请十二师领导妥善处理解决地质九队团购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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