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新河湾交房问题
写信时间 2017-09-07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8月30日左右,在乌市新河湾小区购买的新建楼房-园丁小区,承建商(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交房给业主,现经部分业主前往楼盘实地查看,购置楼房的业主们都认为不符合交房条件,承建商存在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之规定,梳理问题如下。

   第一个问题:承建商交房通知仓促,不负责任,考虑问题不细致。

   承建商8月底在《乌市晚报》上公告交房,没有考虑到这个小区的业主大部分来自全疆各地区,没有及时看到《晚报》通知,个别业主在得到乌市朋友的微信或电话告知后,打联系电话询问才知道要交房。而且,承建商服务员不了解楼盘情况,一问三不知,态度很恶劣,没有耐心解释说明。(有照片为据)(益祥物业)

第二个问题:小区安保措施没有完成,没有封闭围栏。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自治区党委为新疆明确的总目标,本小区是新建小区,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没有安全保证的情况下仓促交房,业主认为承建商存在欺诈行为。   

第三个问题:承建商物业收费不合理

业主还没有收到楼房,承建商还没有完成楼盘扫尾建设的情况下,强行通知业主缴费显然不合理,所缴费用有发布通知为证。业主不能接受的收费主要有:1、物业费2元/月/平方米(预交一年);2、装修垃圾清运费6元/平方米;3、消防保证金2000元;4、电费预交500元。业主们认为,在楼房还没有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强行业主缴纳费用显然是霸王条款。违反了2017年8月30日自治区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15种涉嫌违法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之条款7:“业主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时,应经物业部门的同意,并缴纳足额的装修保证金后方可施工”。(2017年8月30日自治区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15种涉嫌违法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向社会公布的第三批15种涉嫌违法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经营者要在今年10月1日前予以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全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自治区格式合同条款监督条例》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n

第四个问题:销售商没有兑现承诺

业主在购房之初,销售商承诺的事项,交房时仍没完成,主要有:

1、销售商没有告知业主具体的物业公司名称、负责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只是听人说,可能是意祥物业公司;n    2、部分收费过高,有失公平,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例如:物业费2元/平方米;垃圾清运费6元/平方米;电费没有按0.39元/度标准执行;水费没有按3.85元/平方米标准执行;预交物业费、装修押金等费用;没有保证三通(水,电,气),天然气管道目前仍未接通;电梯有安全隐患,没调试好;电梯口瓷砖未铺好;业主新防盗门锁未安装;小区绿化未完成;小区内或个别业主楼房有建筑垃圾(或大小便);n4、竣工验收、消防、电梯安全等验收合格手续未公布;八一中学建设未得到落实;楼房最终实测面积未告知业主;宽带运营商和电视机顶盒运营商接入业主不清楚;小区路面硬化和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未向业主告知;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n购房合同存在霸王条款,需要修正。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信息中心
受理时间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交房通知的问题。新河湾项目2#、4#、6#、8#、9#为一批次交房,世纪兴业房产公司采取了电话、短信、报广、现场公示四种通知方式进行通知,针对无法联系的业主进行书面快递告知,通知方式与合同约定相符。对于承建商服务员态度恶劣的问题,已责令世纪兴业房产公司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园区施工问题的问题。新河湾交付的2#、4#、6#、8#、9#除现场燃气管网存在施工界面外,其余的施工界面均为二批今年年底交付的楼栋,并且施工区域和交房区域进行了围挡隔离,不存在安全隐患。
3.园区封闭围栏未完工问题。您反馈的属年底交付的楼栋安装进度,与一批次交付楼栋无关。
4.物业费收取问题。根据新河湾园区规划设计及逐步完善的配套设施,世纪兴业房产公司依据《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新建标函【2013】14号)执行自治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服务2.0元。同时世纪兴业房产公司按自治区发改委规定业主办理入住预交不超过6个月的物业费。世纪兴业房产公司指出,为答谢新河湾业主对公司的支持,给予首批交房客户2个月物业费(2017年9月1日--10月31日)优惠,物业费自2017年11月1日起收取目前只收取半年物业费,个别业主根据自身情况自愿交纳一年,不存在强行收取一年之说。
5.关于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的问题。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装修垃圾,包括墙体改动、水电管线铺设改动及装修剩余等垃圾。为此,物业公司为保证园区的环境整洁美观,对装修产生的垃圾集中堆放、统一由专人负责拉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场,保证园区垃圾日产日清、统一管理、遵规倾倒,根据乌鲁木齐市装修垃圾人工及装载机、清运车等机械费用、税票的综合费用核算,整体费用为6元/平方米,为感谢广大业主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产生的清运费由开发公司承担,业主不承担此费用。
6.消防保证金收取问题。消防保证金的收取重点是为了防止业主承包的装修公司或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中对业主房屋内的消防烟感等设施改动。由于非消防专业人员改动消防设施后会对整个园区的消防设施损坏而造成消防隐患,以及对业主家私自违章改水改电、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电梯轿厢、楼道墙面等不予维护爱惜,为保障装修完毕后业主房屋水电改造完好、公共设施完好,由装修公司或装修人交纳相关费用经验收合格后给予退款。
7.水、电费未按标准执行的问题。水费:根据《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05)74号、90号】文件规定每立方收取的4.12元(基本水价2.6元+生活垃圾费1.0元+跑冒滴漏一律按0.52元)。
电费: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乌鲁木齐电网和巴州销售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6)1410号]供电企业直抄电价从以前的每度0.429元提高到每度0.479元。非直抄也就是转供电价,从以前的每度0.482元上调到每度0.532元,其间的每度0.063元转供费没有调整。新河湾属于非供电局直抄表所以收取电价为每度0.532元,同时未接到供电部门调价通知。
8.物业公司选聘的问题。对于新建小区来说,由于业主的入住是一个逐渐的过程,根据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前期物业公司可由房产开发公司进行选聘,待房屋交付后业主可自行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
9.园区水、电、气三通问题。水、电:园区水、电可正常使用;燃气:紫金城C区原为昊通百圣能源公司提供的燃气,由于主管网至今未接通,目前仍然以车载气的形式供应,目前存在气压不稳问题。为确保新河湾业主能使用正式管道用气,世纪兴业房产公司于今年6月与原昊通公司解除合同引入乌鲁木齐市燃气公司管道天然气。另外燃气管道施工材料(调压撬)需从内地采购,受环评及乌市争创文明城市等因素影响,材料生产加工严重滞后,预计入冬前即可完成燃气通气。
10.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新河湾项目目前使用的电梯为西子奥的斯品牌,属优质品牌电梯。世纪兴业房产公司已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了调试。因电梯在运行初期,轨道尚处于磨合期,个别情况出现轻微晃动、摩擦声均属正常。
11.电梯前室铺砖问题。关于业主反馈2楼以上未铺砖情况,公司针对一楼入户大堂进行了瓷砖、踢脚线的铺设,与项目前期规划和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吻合。
12.进户门门锁未安装问题。世纪兴业房产公司开发管理中心已在交房前将所有的进户门锁全部调试完毕,针对个别门锁无法调试的已进行更换。
13.园区绿化问题。根据新疆气候的特殊性,园区绿化及苗木最佳种植期为每年春秋。目前,已完成灌溉系统及种植土铺设及个别乔木的种植,在气候允许的情况下一个月内完成种植工作。
14.房屋内有建筑垃圾的问题。根据业主反映室内有建筑垃圾(或大小便)的情况。世纪兴业房产公司已安排工程人员现场查看,经核实,未发现此问题。
15.关于房屋验收报告的问题。五方验收盖章工作已完成,消防验收受全国下发环境整治文件、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安全大检查等因素影响,涉及到相关部门人员集中整治,现五方及竣工资料已全部报送质检站,目前正在等待质检站的盖章流程。
16.八一中学动工建设问题。现已完成八一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规划拟选地和校区选址意见书等工作,现正在对局部方案进行优化,待取得土地相关手续后可办理后续建设手续,目前,十二师拆迁小组正在集中拆迁。
17.实测面积的问题。新河湾实测报告是由具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新疆兴天成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房产面积测量成果报告即实测报告为最终测量面积,如客户要查询购所购楼栋的实测面积,可持相关购房资料前往世纪兴业房产公司业管部进行查询。
18.光钎、有线运营商引入问题。新河湾项目三网为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内网施工完毕并已验收,待通讯管理局下发接入通知单后方可办理,电视为新疆广电网络,目前,可正常办理。
19.园区路面硬化和配套设施问题。小区内道路为沥青路面,因道路铺装受全市环保检查等因素影响,供应商无法供应,为提供良好的交付环境,世纪兴业房产公司先行对小区内主道路进行混泥土硬化。
20.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根据实施不动产新政策,所有办证业务转至不动产办公室统一办理,由不动产局出具二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为便于后期不动产证的办理,目前,正在集中收集不动产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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