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4000元装修押金不给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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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7-11-30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领导的一封信尊敬的兵团十二师政委: 本人2016年2月在九鼎农贸市场,购买九鼎银座小区A1号楼1单元301的房屋,2016年10月按程序办理的装修手续,给该小区的九鼎祥和物业缴纳了4000元装修押金,2017年6月装修完毕通知物业来验收,8月份验收完毕后,9月初我将4000元装修押金票据上交物业公司,申请退回此款项,至今2个月过去了,物业公司不退款,而且要求从装修押金中扣除2018年度的物业费1700元左右。我已给所属社区投诉,再三沟没有结果,社区回复九鼎集团属于副团级单位,他们管不了,实在无助的情况下,给您写信,请协助解决我的困难。 此致敬礼 马小云 2017年11月30日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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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物业公司将于2017年12月14日至25日之间全额退还您的装修押金4000元,2018年度的物业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