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关于二二一团物业收取燃气初装费的投诉 |
---|---|
写信时间 | 2018-01-19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要求,各省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请问领导关于物业收取燃气初装费二二一团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收取的?是违法收取还是得到了哪个部门的指示?最让人气愤的是物业的做法让人很不舒服,不交燃气初装费的不能买水买电,什么逻辑?是威胁?还是恐吓?这样做除了让我感受到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还有就是政府部门的无情,我丝毫没有感受到一丁点人情味。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信息中心 |
---|---|
受理时间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天然气初装费的收费依据。依据吐鲁番地区发改委《关于吐鲁番市天然气进户工程安装插卡式智能表收费并准的批复》(吐地价管〔2004〕391号)文件之规定:吐鲁番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安装插卡式智能表收费标准为1132∕户,因此,二二一团收取的是插卡式智能表费用。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