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朗坤德泽园项目土地证事宜
写信时间 2017-06-30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尊敬的十二师师长您好:    首先感谢领导百忙之中阅读我的信件。我是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场规划部经理,关于我公司开发的朗坤德泽园商住小区项目土地一事,我们和十二师土地局、不动产局进行了沟通,但是每次都是口头给我们回复该项目土地证因未能按照2014年相关会议纪要内容变更我公司的注册地址等原因,不予办理项目土地证。2016年我公司也向兵团国土资源局通过领导信箱反映了此事,但是给我们回复的是“建议向开发区管委会反映”。     针对此事,我们想十二师相关部门能否给我们公司一个比较正式的书面回复,我们也好全面正确的了解该项目土地证(不动产证)不能办理的原因,同时也能更好的回复业主提出的该项目相关手续不能推进的原因。并且调整工作方式方法! n     再次感谢! n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信息中心
受理时间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依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团十二师合作区2014年第一次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入驻兵地合作区的企业,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需要税务部门出具企业税务登记在兵地合作区的证明。由开发区方面协调开发区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十二师国土局,对入驻兵地合作区的企业税务登记手续在开发区(头屯河区)办理,并向十二师国土局出具办理证明。
二、自2016年10月28日十二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十二师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在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后,登记中心将会按照不动产登记程序予以办理。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