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新河湾小区霸王条约
写信时间 2017-09-11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沙区西泉街开发的新河湾小区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首先,根据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里规定:出卖人在经商品房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受买方使用,但是房屋在根本不具备验收的条件下就发布房屋入住公告,不具备验收的条件1:未根据合同中水电暖全通的情况下交付,2:在消防未验收及消防不合格的情况下交付使用,3:在工程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交付使用;4:在交接房屋过程中不出具合同中的竣工备案表及房屋所有合格证明文件;5:在大家提出联名维权的过程中开发商主管部门领导及各方主管领导以推皮球的形式拖延或决绝受理此案件,6:本小区属新疆绿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是开发商将此块地的使用权卖出去了,未通知所有业主重新签订商品房合同;7:该开发商所指定的物业未按照物价管理办法收取相关所有费用。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信息中心
受理时间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房屋验收报告的问题。五方验收盖章工作已完成,消防验收受全国下发环境整治文件、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安全大检查等因素影响,涉及到相关部门人员集中整治,现五方及竣工资料已全部报送质检站,目前正在等待质检站的盖章流程。
2.园区水、电、气三通问题。水、电:园区水、电可正常使用;燃气:紫金城C区原为昊通百圣能源公司提供的燃气,由于主管网至今未接通,目前仍然以车载气的形式供应,目前存在气压不稳问题。为确保新河湾业主能使用正式管道用气,世纪兴业房产公司于今年6月与原昊通公司解除合同引入乌鲁木齐市燃气公司管道天然气。另外燃气管道施工材料(调压撬)需从内地采购,受环评及乌市争创文明城市等因素影响,材料生产加工严重滞后,预计入冬前即可完成燃气通气。
3.消防栓缺失问题的问题。您反映的情况已核实,消防栓已安装完毕,因现场未交付,楼栋施工人员正在施工,致使消防器材存在丢失情况。目前,消防水袋、水枪正在补装,同时已联系物业公司加强巡视。
4.物业公司选聘的问题。对于新建小区来说,由于业主的入住是一个逐渐的过程,根据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前期物业公司可由房产开发公司进行选聘,待房屋交付后业主可自行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
5.关于交房通知的问题。新河湾项目2#、4#、6#、8#、9#为一批次交房,世纪兴业房产公司采取了电话、短信、报广、现场公示四种通知方式进行通知,针对无法联系的业主进行书面快递告知,通知方式与合同约定相符。对于承建商服务员态度恶劣的问题,已责令世纪兴业房产公司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物业费收取问题。根据新河湾园区规划设计及逐步完善的配套设施,世纪兴业房产公司依据《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新建标函【2013】14号)执行自治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服务2.0元。同时世纪兴业房产公司按自治区发改委规定业主办理入住预交不超过6个月的物业费。世纪兴业房产公司指出,为答谢新河湾业主对公司的支持,给予首批交房客户2个月物业费(2017年9月1日--10月31日)优惠,物业费自2017年11月1日起收取目前只收取半年物业费,个别业主根据自身情况自愿交纳一年,不存在强行收取一年之说。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