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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西山紫禁城超高收费、不按法律规定收费,谁该监督?
写信时间 2018-01-15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农十二师104团苜蓿沟北路,由恒轩房地产开发的紫金城项目。首先,不仅逾期交房,而且房屋质量较差,房子刚三年就出现裂缝,透风;其次由绿城物业集团公司截关的小区物业,每平方2元的高标准物业费,居民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服务水平,地下车库基础设施配置极差,卫生照明条件基本无,并且还要收取一个月430元的高昂停车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是谁的错?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信息中心
受理时间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地下车库已售车位:物业服务费与采暖费按照已售车位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2/平方米;暖气费:22/(一个采暖期)。

2.地下车库租赁车位按照以下两种优惠计价模式实施:

1)租赁1个月签订《租赁车位协议》按430/车收取(含租金、物业费、采暖费);

2)租赁12个月签订《租赁车位协议》按360/车(含租金、物业服务费、采暖费)。

3.根据实际情况外来访客较多,考虑访客停车便利,基于地库临时收费停放:首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按2/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20元。

4.关于物业收费问题,紫金城紫祥园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由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紫金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紫金城紫祥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乌市发改委及房管局下发的:乌发改医价〔201762号文件之相关规定,紫金城紫祥园项目物业提供4级服务,故按照政府定价:自201711起紫祥园物业费为2/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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