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紫金城紫祥园绿城物业不作为,乱收费
写信时间 2018-01-12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第一是关于开发商:该房租是恒轩房产开发的紫金城大型小区,我们于2013年购买房租时合同交房日期为2015年,到期时未能按时交付,一直到2015年10月,在所有条件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下强制交房,不具备交房条件如下:小区绿化未做,地面未铺设完毕,楼道门禁、监控、包括楼号和单元号都无,消防栓里消防设备设施无,无每家每户单独电表(至今2018年1月12日仍然没有)办理入住手续时说每户电还未装好先交500块电费,等装好了再用自己电表,现在3年了至今都没有;水压低不正常。第二是关于物业:承接我们紫金城紫祥园的是很出名也是口碑特别好的绿城物业,当时在买房时说的是由绿城物业服务我们大家都觉得不错,交房拿钥匙时告知我们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1.46元,虽然当时觉得贵还没享受该物业的服务,但是没办法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我们着急入住又加上绿城物业在我认识的朋友家的物业服务都非常特别到位,也觉得算了能享受好的服务也是可以的。但是事情可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今年直接变成2元,可以负责任的说基本没有一条做到的,楼道卫生一天一次的改为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未打扫一次,垃圾箱里垃圾不及时清运垃圾到处都是,下雪后雪一周都未清扫,物业19:30下班,你要是晚过他下班时间打物业电话连接电话的人都没有,上班时间接电话的客服态度非常恶掠,不等你说清楚问题他不耐烦直接挂业主电话,这些情况可以随便到小区落实了解情况千真万确,小区在今年9月份开始地面和小区内不让车辆通行,让所有车入车库,那么按正常逻辑讲地上该是非常畅通,完全可以保证这种特殊车辆和救护车辆的通行,可是就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最严重的是有次小区里有个老阿姨病危叫救护车,硬生生的让救护车进不来出不去,结果导致老阿姨抢救无效死亡,这些生命通道的作用在哪里,小区的保安,为我们服务的物业在干什么,这就是他们的日常工作,除了要收钱挨家挨户贴通知,其他的任何通知我们一条没见过,这还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还是文明和谐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乌鲁木齐的小区吗?我真的表示疑问,近期更为突出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又出来了,从2018年1月1日起小区保安在进车库的门口给每个进出库的车主说,明天上来要收停车费了,问保安以什么依据收的,保安回答包月430元,零时停车2元一小时不封顶,问收费文件在哪,保安拿了一张纸,说的就是这个,其他的就问了也打不出来,说是领导让这样收费的;我们集体去找物业谈论收费问题,是不是把相关收费文件由物价局签发的文件公式给我们看看,合理合法我们小区的业主都愿意交费的,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按我的理解就是他们物业觉得该收费了可以收费了就收费了,没有依据和文件的收费是不是属于乱收费了,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拒绝交费,地下停车库里环境真不能直视,顶面黑黑的,入口黑冰积雪未清理,暖气不热,包括监控都坏了好几天了紫和圆的还好,紫祥园的包括楼栋单元号都是业主自己做的,这样的服务还要收这么高的费用合适吗?况且连物价局批示的文件都没有,那么收费的权利又是谁赋予物业公司的呢;几次和物业协商无果,到2018年1月11日,物业车库门不让零时车进了,只让已交费的车进库,那不是就是让我们这些不认同收费观念的人去交费,要不就是别进车库,物业的温馨服务在哪里,物业负责人一直躲避不出面,我们是要回家的,他们能等我们老百姓该怎么等,我们又该怎么办?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信息中心
受理时间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地下车库已售车位:物业服务费与采暖费按照已售车位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2/平方米;暖气费:22/(一个采暖期)。

2.地下车库租赁车位按照以下两种优惠计价模式实施:

1)租赁1个月签订《租赁车位协议》按430/车收取(含租金、物业费、采暖费);

2)租赁12个月签订《租赁车位协议》按360/车(含租金、物业服务费、采暖费)。

3.根据实际情况外来访客较多,考虑访客停车便利,基于地库临时收费停放:首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按2/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20元。

4.关于物业收费问题,紫金城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由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紫金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紫金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乌市发改委及房管局下发的:乌发改医价〔201762号文件之相关规定,紫金城项目物业提供4级服务,故按照政府定价:自201711起物业费为2/平方米/月。

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