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希望爱登堡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
写信时间 2018-04-28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十二师国资集团旗下的希望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一是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长期拖欠工资,每月都推迟发放。二是公司内部部门调整,生产部门解散后没有合理安排员工调岗,不接受调岗辞职的没有支付经济补偿。三是在职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不能为维持生活辞职后,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时强制要求职工填写“自愿离职”,导致职工失业金领取失败,并在职工咨询时明确告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其他原因”签订,坚决不会按照“违反劳动法第几条”这样的条款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希望领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秉公处理。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员工有:黄金良、毛永永、席振江、任甜甜、张勇奎等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信息中心
受理时间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长期拖欠工资问题:公司绩效管理制度规定,全员按季度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工资按月预留,季度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发放。因3月份工资尚未发放,所以绩效工资也未兑现,但并不存在长期拖欠工资、不按时足额支付的情况。

2.关于未合理安排调岗的问题:公司先后两次召集调岗人员召开座谈会,说明调岗原因,提供专业培训,引导其掌握多种技能,并承诺调岗培训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公司一旦恢复生产,优先调回原岗位。

3.关于强制要求职工“自愿离职”,不接受调岗辞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信件提及的5名员工均属个人原因自愿离职(公司有本人提交的手写辞职申请原件),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因此公司不存在强制要求职工“自愿离职”的行为,也不存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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