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大棚水费涨了4倍
写信时间 2019-03-16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我的父母是在104团七连蔬菜站种蔬菜大棚的,从昨天开始通知交水费,一去,水费涨到了2.5元每方,原来是0.7元,涨了将近4倍,但连队的说现在我们归104水科管,他们也没有办法。我们种菜应该算是农业用水,每天要给菜浇两次水,我家大概一亩五分地,按照去年一年的用水量,一年下来要交上万的水费了,我想知道到底经过调研没,有没有真正的到连队调查过,了解现在的菜价和农民的收入没?有没有文件,如果有,为什么不能贴出来了,让大家清楚的明白为什么会长,涨了将近4倍。西山的生活用水才3.51美方,如果真要涨,可以把蔬菜站人的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分开啊。领导们,听听农民的心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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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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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按照“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关于执行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71203号)”文件中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应按照3.25/m³收取。鉴于为减少连队职工经营成本,将连队居民生活用水按照2.5/m³收取,农业生产用水按照1/m³收取。

321日,西城物业公司及时做出调整,按照1/m³重新计算,将差额多收取的部分全部退回。后期种植户的温室生产用水按照1/m³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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