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小区地暖供暖不足20度
写信时间 2022-11-29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十二师104团南通路西社区一名普通居民。 今年家中暖气尤其寒冷,我们这个月已经联系过供热公司的人来家中核实情况,得到的答复是“自己放气”。今天我们家已经连续放气第六天,没有任何改善乃至温度更低了。(这两天下大雪温度骤降)我们这个小区大多数家里不是有老人就是有婴幼儿,供暖问题急需改善!新冠疫情还没有彻底结束,家里那么冷难道不会感冒导致核酸异常?或者老人小孩抵抗力降低有感染各种病毒风险?整个小区的居民对此怨声载道不止我们一家温度低!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在供热期内,居民室内温度应当不低于二十摄氏度。非居民用热户的室内温度应当按照其功能需要,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四十四条:因供热企业的原因,连续二十四小时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供热企业应按供热面积及天数退还用户热费。 尊敬的领导,我们不求退还暖气费,只求能在家里暖暖和和、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个冬天!我们是实在没有办法了,希望政府能帮帮我们,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谢谢。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信息中心
受理时间 2022-11-30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网友您好!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实。社区连同西城热力公司进行入户排查,并要求热力公司调整热换站整体温度,室内温度已得到提升。感谢您对十二师政务网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