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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十二师《残疾人交通补助暂行办法》的要求(师办发〔2016〕62号)
(二)补贴对象:
1.持有兵团十二师残联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十二师二二二团户籍;
2.年龄段在7岁-65岁之间的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每月补贴交通费108元,全年1296元。
(四)办理流程:交通补助实行一年两审制,每半年审验一次。享受交通补助的残疾人,每半年须在规定时间,将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交至所在社区,再由所在社区统一送至团残联进行审验。凡没有参加审验的,下半年度交通补助费不予发放。
(五)申请所需资料:
1.残疾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居民身份证;
3.残疾人户口本;
4.本人农行卡;
5.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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