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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歪风,持续净化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222团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
二、征集时间2026年3月11日-12月31日
三、监督举报重点范围重点征集以下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聚焦隐蔽性、顽固性违规吃喝行为,精准靶向整治各类吃喝歪风:
1.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项目合作方、下属单位、单位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违规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无公函、虚假公函、“一函多餐”接待,同城异地接待,将私人吃喝费用混入公务接待报销,或借公务接待之机大吃大喝;
3.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名义变相列支、转移、隐匿吃喝费用,或通过私设“小金库”、套取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科研经费等支付吃喝费用;
4.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酒水、香烟、高档食材等用于个人吃喝或人情往来,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摊派、转嫁至下属单位、关联企业、其他个人;
5.违规组织参与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喝,或组织参与上下级、同事之间以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等为目的的吃喝;
6.违规借婚丧喜庆、节庆民俗、调岗升迁、乔迁升学、生日寿宴等组织参与吃喝,或借机敛财;
7.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居民小区、农家乐等隐蔽场所,搞“一桌餐”吃喝;
8.违规在上班、加班、带班、值班,以及调研考察、学习培训、横向交流、督导检查等执行公务活动期间搞吃喝;
9.违规酒驾、醉驾,或酒后寻衅滋事等违纪违法行为;
10.违规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有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的吃喝。
四、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职工群众本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主动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倡实名举报,以便及时核实反馈、从严处置:
举报电话:0994-3241097
来信举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222团机关。邮编831505。
来访举报:222团机关203室网络举报:扫描二维码

五、相关要求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详细说明违规吃喝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事由、相关佐证材料等信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逐一核查处置,对查实的违规吃喝问题,坚持从严纠治、露头就打,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恳请全团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筑牢作风建设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特此公告!
222团纪委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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