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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规范我师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我师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促进建筑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认真核查相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审核,现将我师辖区内建筑市场存在违法违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通报。
一、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违法分包行为。新疆天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朗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将工程违法分包行为。
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行为。新疆瑞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伟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万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行为。
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福建省昊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东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明细详见附件)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二、建筑市场信用惩戒措施
对上述企业提出通报批评,将所在企业列入第十二师“黑名单”作为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取消其公示期内在十二师域内的招标投标资格、限制其在师域内参与工程建设活动。
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