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中秋,清风迎国庆。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病”,守牢“廉洁关”,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双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清作风建设形势的严峻性和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当表率、做标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干部要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将规章制度入脑入心,严格按照党性原则办事、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严格按制度程序办事、始终做到严守纪律不“出格”循规蹈矩不“任性”,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操守和自觉。
二、强化廉洁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兵团成立7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做好中秋、国庆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服务保障农场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中秋节礼物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使用公款组织或参与聚餐、宴请,举办各类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健身娱乐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赌博及打架滋事及其它违法行为;严禁在节日期间违反带班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加大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兵团党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以“节点”为“考点”,加强监督检查。“两节”期间,农场纪委将在全场范围内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隐形“四风”问题,一律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要追究主体责任,切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廉洁过节的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