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
发布时间:2024-08-05 16:34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十二师纪委 浏览:

1.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2.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师党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各团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师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师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指导师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