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第二监督检查室
发布时间:2024-08-05 17:06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十二师纪委 浏览:

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师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纪委及派出监察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被巡视巡察单位党组织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