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财政、财政监督、债务风险防控、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办理各项收支结算、经费核算和对账、报账等工作。履行团场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完成团场党委、团场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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