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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7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头屯河农场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头屯河农场创建于1951年11月25日,是王震将军亲手组建的全军第一个机械化农场,位于乌鲁木齐以西26公里处,毗邻火车西站,宝钢八钢分公司、昌吉市,目前农场是党政、军、企事业合一的具有多重属性的农场,即经营种养殖业也经营商品流通业,又起着社会职能作用,如拥有管护着公路、林木等多项社会职能。
头屯河农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境内,2000年11月,兵团农十二师成立,更名为兵团农十二师头屯河农场。2012年12月,更名为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机关设置6个内设机构,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执行着各自的社会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助力改善民生。
二、人员编制
截止2019年10月12日,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机关人员编制情况: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机关:行政编制35名。实有在编在职3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2019年度收入2240.66万元,与上年1701.52万元相比增加539.14万元,增长31.7%,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53万元;2019年度支出2134.45万元,与上年1564.79万元相比增加569.66万元,增长36.4 %,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7.81万元,减少4.8%;年末结转和结余55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2.57万元。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4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0.66万元,占100%。较上年相比增加 539.14万元,增长31.7%,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2242.26万元,决算数2240.66万元,预决算差异1.6万元。
(三)支出总体情况:本年支出合计213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134.45万元,占10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242.26万元,决算数2134.45万元,预决算差异107.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40.66万元,较上年增加 539.14万元,增长31.7%,财政拨款支出2134.45万元,较上年增加569.66万元,增长36.4%,其中:基本支出742.24万元,项目支出1392.2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7.81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242.26万元,决算数2240.6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8.47%。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3.41万元,决算数72.4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24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14万元,项目支出136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212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7.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4.7万元,项目支出1385.4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31.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427.3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头屯河农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1.6万元(其中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55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2.57万元,增长300.09%。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7.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89万元,减少21%。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5.88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头屯河农场机关决算公开7张报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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