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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2.管辖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辖区
3.法定代表人:程君
4.执法区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辖区
5.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崇五路828号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冬季)
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夏季)
7.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以及咨询联系电话:0991-3969775
8.邮编:83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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