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地址: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89号
网站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0991-3781255
网站备案号:新ICP备10002232号 网站标识码:BT12000011 公安备案:66120002000073
您是本网站第位访问者 网站地图
近日,五一农场五个连队先后召开职工大会暨设施大棚地确权承包划分会议。连队职工在“两委”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按照先抓顺序号、再抓地号的程序,划分了设施大棚地,标志着该农场5个农业连队职工设施大棚地确权承包工作正式开展。
会议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四签两不准”、“四榜定案”、“三实名制”的工作部署,全程以抓阄形式出现,职工依次有序上台抓阄,现场签字确认,通过两次抓阄,明确职工地块,为后期进行现场打桩提供依据。会议,充分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利益。
为切实抓好设施大棚地确权承包划分工作,农场通过广播、横幅标语、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职工群众感恩党的好政策,切实履行好维稳戍边、生态卫士职责,为设施大棚地划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五一农场地处城市、城镇建设规划区和重点项目规划区,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团场果树地、设施大棚地确权承包工作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110号)文件精神,明确承包合同一年一签,只确权不颁证。因农场可划分身份地的设施大棚面积大小不一,可划分职工人数远远大于设施大棚的数量,不能整棚划分。综合温室生产力、种植结构、劳动强度、社会保险缴费、职工年度平均收入等因素进行测算。据了解,五一农场共有农业生产设施(日光温室、钢架塑料大棚)用地47.64亩,37座,根据综合测算分析温室身份地定额人均面积为0.61亩。
目前,五一农场连队设施大棚地确权承包划分抓阄工作已全部结束,已上报农场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审定,下一步将进行实地划分工作。土地确权是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一环,基层职工群众纷纷表示,改革保障了权益,减轻了负担,给大家吃了定心丸,增收致富更有了信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