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会 公 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4年11月19日在十二师市民中心,对拟定第十二师林地、草地基准地价举行听证会。
凡十二师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有意参加听证的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符合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以推举代表参加听证会。
2、主管部门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主管部门条件的,应当优先指定为听证会代表。
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的人员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参加听证的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当出具委托代理证明。
4、参加听证的人员应按时到场。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李钢
联系电话:0991-3930886
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