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 号)等相关规定,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第十二师西山桃园5号建筑用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第十二师西山桃园6号建筑用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政编号码。
联系人及电话:曾强 0991-3930927
附件: 1.第十二师西山桃园5号建筑用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表
2.第十二师西山桃园6号建筑用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表
https://www.12s.gov.cn/wcm.files/upload/CMSses/202501/2025012012370442114.pdf
https://www.12s.gov.cn/wcm.files/upload/CMSses/202501/2025012012380198558.pdf
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7日